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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事项等,ST三圣及实控人、时任董事长等收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ST三圣8月16日公告,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;对实际控制人潘先文给予警告,并处以180万元罚款,同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;对时任董事长潘呈恭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;对时任董事长项立平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。

经查,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事项;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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